OVDP关闭:处罚明细
我们还宣布 国税局将终止海外自愿信息披露计划,我们概述了纳税人在9月OVDP关闭日期后可能面临的一些处罚:
- 未提交纳税申报单的罚款-罚款是应付余额的5%,加上罚款 如果故障持续,每个月或其中的一小部分可能会额外收取5%的费用. 最高罚款为25%.
- 未缴纳税款的罚款-罚款0.纳税申报单上显示的税额的5%,再加上额外的0.未付金额每多一个月或不足一个月支付5%, 不超过25%.
- 不提交FBAR的罚款——故意不提交FBAR的民事罚款最高可达100美元,每次违反规定,罚款总额为10万美元或外国金融账户余额的50%. 非故意违规,国税局确定不是由于合理的原因,将受到10美元的罚款,每宗违例罚款5万元.
- 未申报8938表(申报纳税人对某些外国金融资产的权益)的罚款. 未提交的罚款是10美元,000, 再加10美元,从纳税人收到拖欠通知后90天开始,每个月的拖欠金额增加5000美元, 最多不超过50美元,000元/次.
- 如果纳税人在外国信托中有利益(作为授予人或受益人),则必须提交一些信息申报表。, 外国公司的股份, 或者外国合伙.
- 一般来说,不提交这些表格的最低罚款为10,000美元
- 但是,信托表格(表格3520和表格3520A)会根据所作的供款或收到的利益金额而受到罚款. 这些费用可能远远高于最低10,000美元.)
- 以及刑事指控的可能性
对一些纳税人来说,通过重返美国税收体系来避免这些处罚,可能是最好的做法. 有关这些及其他自愿披露查询的指引,请参阅 澳门官方老葡京的税务经理.